最低工资标准应扣除哪些项目?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具有强制约束力?
发布日期: 2022-12-13 08:02:51 来源: 环球商业网

最低工资标准应扣除哪些项目?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具有强制约束力?

最低工资标准具有强制约束力。

劳动者个人对提供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工资的,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对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违法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并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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